本地啤酒抢着新“裙装”(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1:16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闻背景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将在标签上标注如“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健康警示语。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质检总局工作人员提醒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标签要求进行生产、销售,以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规定。(新华社) 责任编辑:李靖 第 作者:张伟峰 实习生徐友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