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律师可持令查询 被执行人的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2:10 法制晚报

  法院和建委规范房产执行

  律师可持令查询 被执行人的房产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赵岩 周孟炎)从10月1日起,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持本市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可直接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有关房产情况。

  9月11日,市高院和市建委签发的《关于规范房产执行和协助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法院可签发调查令,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查询被执行人的有关房产情况。

  此外,查询人持调查令查询时,必须向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或区县建委出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或区县建委应当协助查询调查令载明的事项并在查询结果上加盖印章。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