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持令查询 被执行人的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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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2:10 法制晚报 | |||||||||
法院和建委规范房产执行 律师可持令查询 被执行人的房产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 赵岩 周孟炎)从10月1日起,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持本市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可直接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有关房产情况。
9月11日,市高院和市建委签发的《关于规范房产执行和协助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法院可签发调查令,指定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查询被执行人的有关房产情况。 此外,查询人持调查令查询时,必须向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或区县建委出示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或区县建委应当协助查询调查令载明的事项并在查询结果上加盖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