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闪婚”后频施家庭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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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5:27 新民晚报 | |||||||||
认识一个月就“闪婚”,但是结婚不到4个月,妻子就以丈夫施暴为由提出离婚。日前,松江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法官为此提醒,婚姻大事需慎重,切勿盲目“跟着感觉走”。 “闪婚”施暴 25岁的胡奇(化名)大学毕业3年,在一次校友聚会时,认识了比他小2岁的杨兰(
但婚后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仅仅在周末相聚。渐渐地,杨兰发现丈夫脾气暴躁、性格霸道,动不动就发无名火。对此,她难以忍受,所以结婚两个月后,就提出了离婚。 但是胡奇不但不答应,还开始毒打杨兰。有时他用毛巾抽打杨的身体,有时拽她的头发以头撞地,有时还用绳子绑住她的手脚,杨兰被打得浑身是伤。最后,胡奇甚至威逼杨兰写下30万元的借条和给付40万元的离婚协议。 忍无可忍的杨兰在今年8月14日,也就是结婚刚满4个月,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 “小打小闹” 在庭审中,胡奇辩称,他和杨兰夫妻感情很好,主要是杨兰父母反对他们的婚姻,导致双方产生矛盾。他承认确实打过妻子,但只是“小打小闹”,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所以不同意离婚。 但是杨兰拿出证据证明胡奇对她造成的伤害。原来她在被打后,曾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开具了验伤通知书,经医院检验,她耳部、颈部、四肢、腰背多处软组织受伤,头部多处头皮血肿。 判决离婚 面对证据和双方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兰和胡奇虽然是自由恋爱结婚,但相互了解的时间很短,婚姻基础较差。尤其是胡奇对待家庭矛盾采用了粗暴的方式,导致杨兰身心健康受到伤害,两人的婚姻已无和好的可能。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宋宁华通讯员顾政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