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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包吃“闭门羹”撞落损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5:27 新民晚报

  陆先生在乘地铁时,电脑包被夹在屏蔽门与列车门之间,列车进入隧道后,电脑包被障碍物挂断。待他返回时,新买的手提电脑和电脑包早已面目全非。陆先生索赔不成,一纸诉状将上海地铁营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地铁公司赔偿损失10858元。昨天上午,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赶地铁损失逾万元

  今年7月24日下午2时40分许,陆先生在轨道交通1号线徐家汇站候车。开往铁路上海站方向的一辆列车到站,他刚跨上列车,列车门便合上,并且夹住了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包带,致使装有电脑及7000元现金的电脑包悬空在屏蔽门与列车门之间。列车进入隧道,电脑包被障碍物撞击掉落。陆先生只得在衡山路站下车。20分钟后,地铁工作人员告诉他,电脑包已经找到,于是他返回徐家汇站认领。虽然领回了包中的7000元,但价值11350元的东芝笔记本电脑和价值600元的电脑包已彻底损坏。

  随身物被夹谁之责

  事发后,就赔偿问题陆先生已经和地铁公司协商过,然而地铁公司坚称不承担主要责任,出于道义给予2500元补偿。陆先生不同意,表示要力争到底。

  在法庭上,陆先生认为自己作为乘客并没有违反轨道交通守则,地铁公司也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于站台屏蔽门与轨道列车门有间距,而轨道列车驾驶员又不尽高度注意义务,站台管理人员管理松懈,致使乘客人在车内,随身物在车外的现象发生,造成了自己的财产损失。

  地铁公司则反驳称,徐家汇站的屏蔽门是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运行,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问题。乘客在蜂鸣灯响起和指示灯亮起后,就应该耐心在候车区等候下一班列车,陆先生在蜂鸣灯响起后依旧强行进入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同时,列车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也没有疏于职责。且即使有突发事件发生,列车门上方有紧急拉手,只要陆先生及时拉下,列车会及时停下,车门自动打开。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专家点评

  近来,由乘客起诉轨道交通的各类损害赔偿纠纷案已有好几起。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一方面乘客应做到文明乘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地铁公司也应加强管理,多注意突发情况。

  本报记者袁玮实习生沈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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