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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医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2:17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李健

  哈市的张某在医院治病时与医院产生了纠纷。张某想知道医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怎么计算的?

  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患者及其近亲属因医疗事故
受到精神损害而给予的抚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考虑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所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后果。《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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