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摄像头出老千被判赌博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0:30 重庆晚报

  本报讯有人用摄像头出老千让一赌客欠下17万巨额赌债一案(本报曾报道)在前天有了新进展——渝中区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设局赌博并出老千的4人每人8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查实,余志江等8人在去年9月21日晚上8时许,在渝中区凯歌宾馆开房,以打金花的方式赌博。设局前,他们专门买来摄像头,安装好后,邀约赌客陈某前往打金花。赌博中,他们用监控设备操控赌局,陈某为此欠下了17万元赌债。同月25日,余的同伙为逼陈还
赌债,将陈控制在渝中区御景江山小区18楼住宅里。陈无力还债,跳楼自杀。案发后,该团伙已有两名成员被判处非法拘禁罪,另两人在逃。

  前天,法院判决认为,余志江等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为此对余等4个没有参与非法拘禁的庄家判处赌博罪。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孔祥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