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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西安百名文明市民标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0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朱娜 实习生 侯俊)在您的周围是否有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爱劳动的文明市民?芽从即日起,西安市文明委联合本报共同征集100名文明市民标兵。被评为文明市民的您将被西安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市民称号,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

  为推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和培育知荣辱、讲文明、守道德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市民群众争先创优的良好道德
风尚,西安市文明委与本报联合在全市评选西安市第六届百名文明市民标兵。只要您推荐的群众年满18岁,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和驻军指战员、武警官兵,以及在西安地区从业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均有资格参选文明市民。

  评选文明市民的条件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陕西省、西安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觉纠正各种不文明言行,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积极宣传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履行西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维护公共道德秩序,履行公共道德义务,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热心公益,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爱护城市公用设施,生活方式文明健康,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受到群众好评;或在工作岗位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勇于创新,恪尽职守,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家庭中,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尊重父母,赡养老人,夫妻平等,计划生育,教育子女,遵纪守法,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尊重邻里,形成公认的良好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热爱西安,维护西安的良好声誉,为构建和谐西安和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做出了积极努力的市民。

  市民可通过电话:029-82243110;传真:029-82223112;电子邮件:sqdailyzn@126.com的方式推荐您心目中的文明市民。经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对符合文明市民标兵标准的市民授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西安市全市范围内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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