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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荣获“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2:1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文锦 实习生 王苗苗)9月15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在2006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上,西安市被正式授予“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称号。

  为了保护臭氧层,积极履行国际公约,去年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深圳市举行了第三届国际保护臭氧层纪念活动,我市与深圳市等12个省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总局的号召,发出了“保护臭氧层 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
质”的倡议行动,并向国际社会承诺:在2006年7月1日前,率先在本省市淘汰氟氯烃(俗称氟利昂)和哈龙,实现全市无氟氯烃、哈龙以及含有氟氯烃和哈龙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消费(药用气雾剂、维修和必要用途除外)。西安市政府对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通过发布政府通告等规范性文件,出台了一系列行业管理规定,从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全面淘汰氟利昂和哈龙产品,严格履行对国际社会的庄重承诺。目前,全市范围内已禁售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家用电器,对维修中排泄的氟利昂进行专业回收,建设部门不再审批大型建筑工程安装使用含氟利昂类制冷剂的中央空调制冷设备,并在政府采购中全面封杀含氟利昂类制冷剂和哈龙的产品。

  8月26日,西安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创建臭氧层友好城市工作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组的现场考核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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