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盖办公楼欠债转嫁下级村 强迫各村租用办公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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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4:20 北京娱乐信报 | |||||||||
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至今近半房间闲置,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偿还欠款,郑庄镇于2005年9月要求所属的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近日郑庄镇才将协议收回。 40名干部用近90间房
郑庄镇坐落在延长县城南25公里的山沟里。这个镇子不大,而镇政府的3层办公楼却是十分抢眼。在这个每层20间、每间20余平方米的办公楼里,办公的干部只有40人。此外,这里还有近30间平房。 郑庄镇镇长高斌介绍,全镇辖17个行政村、总人口6472人,农民人均收入1600余元。由于山大沟深,农业生产环境欠佳,镇上没有什么收入。但这座办公楼总造价220万元,已兑付100万元,目前尚欠工程款120万元,于2002年竣工。 强迫各村租用办公楼 记者在郑庄镇采访时发现,许多村都有一份与镇政府签的《房屋租赁协议》。在郑庄镇党屯村村委会主任张文同家里,记者见到了这份协议。 签协议的甲乙双方为郑庄镇人民政府和郑庄镇党屯行政村。协议主要内容是:镇政府将办公楼一楼的一间门面房租给党屯村,供党屯村用于“办公、信息联络、农副产品推销及经营等”,租期30年,租赁费10万元,并于签协议之日一次性交清。协议日期为2005年9月26日。 张文同向记者介绍,当时镇上说盖楼欠了钱,没办法还,要求各村签了这个协议。迫于压力他签了字。至今10万元租金尚未兑付。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