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干部私分集体财产6.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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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0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儋州9月15日电(通讯员 陈小马 见习记者 林书喜) 儋州市和庆镇文卷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金某、邓某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补发工资为名,私分集体财产,日前被儋州市纪委严肃查处。 据了解,文卷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金某、邓某等5人在任职期间,一直领取和庆镇所发放的工资和生活补贴。2001年9月30日,金某召集邓某、陈某、李某、张某4名村委会干
经儋州市纪委调查取证,并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金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邓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陈某和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按法律程序罢免金某村委会主任职务,罢免邓某、李某的村委会委员职务。责令金某等5人退还其全部非法所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