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朋友骗到外地卖淫 男子称当小姐后会娶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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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8:10 南京晨报 | |||||||||
20岁的少女菊花被朋友骗到外地,一伙人不顾她的哭喊,将她送到桑拿房出台。后来幸亏有老板娘同情,给她路费逃回了老家。 男子A:我把一个女孩弄丢了 今年4月30日上午8点,倪兵到溧水县公安局晶桥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交代,4月5日
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立案侦查。不久找到了“失踪”的菊花,原来菊花逃回家后,一直躲着不敢出门。其他两个犯罪嫌疑人董军、孙林相继被捕,只有钱玉仍在逃。 男子B:你不当小姐见了就打 菊花说:在句容的第二天早上,我说不肯出台,钱玉就用杯子砸我,还说他是通缉犯。中午在KTV里,三个卖淫女喊我到门口,劝我做小姐,我不肯。钱玉就把我带到隔壁一个房间,开始拳打脚踢。他抓住我的头发讲,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不然在溧水见一次打一次,我爸妈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被打怕了,只好答应了。 男子C:当小姐好赚钱好嫁人 24岁的董军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罪行,他说:菊花被带来后,我安排他们三人在宾馆住下。第二天早上,我将菊花喊到门口做思想工作。后来,钱玉来了和我们一起吃饭,吃饭时,菊花哭了,我上前打了她一个嘴巴。 董军交代:正好有一个人开玩笑说,菊花喜欢孙林!我就说你好好地干,挣了钱回家去结婚,以后跟了孙林没有人敢动你一根汗毛。 男子D:你当小姐以后我娶你 27岁的孙林说:在KTV里,大家都在劝菊花,钱玉还打了她都没有用。钱玉便让我做菊花的工作。因为在去KTV的路上,菊花曾悄悄让我保护她。我对菊花说,你假装答应,以后有机会再跑,跑不掉,做了那种事,我娶你做老婆。菊花同意了。不久,钱玉给我和菊花单独开了一个包间,菊花哭了,我搂着她,和她发生了关系。 少女菊花:听信花言巧语后悔终身 菊花告诉检察官,4月14日晚上,董军把她交给了拉皮条的,送到宾馆。第一个客人是45岁的男子。她称是被逼迫的,那个男子只是和她聊天,最后给了她100元小费,给了拉皮条的200元。第二天,她被送到一家桑拿,晚上被迫与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17号,她又被送到另一家桑拿。18日,她在桑拿里告诉另一名小姐自己是被逼的。老板娘给了她50元路费,她赶紧坐车跑回家。 溧水县检察院认为,董军、孙林、倪兵、钱玉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强迫卖淫罪。2006年9月12日,董军等人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溧检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