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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不甘被女老板抛弃 告上法庭欲分百万家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1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下岗再就业后,打工仔与女老板擦出爱的火花,不仅同居,还生了儿子,可唯独缺少了一纸婚姻。10年后,这段爱情画上了句号,打工仔被女老板扫地出门。人没了,情断了,可钱还有,心有不甘的打工仔一举将女老板告上法院,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标的额高达200万元。

  男方:共同创业200万

  10年前,沈亚军还是一名普通工人,而一向踏实勤奋的他却意外被买断工龄了。这次下岗,对沈亚军来说,是一次命运的转机,因为,他认识了女强人张雨何。

  冲着一条招聘信息,28岁的沈亚军前往张雨何创办的工厂应聘。尽管张雨何比沈亚军大5岁,但一张精致的脸,加上优雅的举止,沈亚军还是被眼前这个女人吸引了。而张雨何也对略带忧郁气质的沈亚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在厂里也算是个小负责人,平日我们接触的机会蛮多,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就在一起了。”沈亚军说,他和张雨何一直抱着“只要感情好无所谓结婚登记”的态度交往、同居,直到儿子的出生。

  “儿子一岁后,我们开始觉得应该给孩子一个家了,可命里注定我们没有结果,连结婚照都拍了,婚还是没结成。”沈亚军说,这并没影响他们的感情,一切仍在继续,直到十年后的今天。

  今年8月的一天,沈亚军一纸诉状将张雨何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标的额高达200万元。

  沈亚军说,同居期间,他一直是厂供销科科长,为工厂尽心竭力,还搭进了自己买断工龄的3万元。经过两人的苦心经营,工厂经营状况良好,在2000年,张雨何还以个人名义购置了门面房、住宅房及一辆轿车,所有财产达200万元左右。“她现在将我扫地出门了,她能有今天少不了我的付出,我要要回属于我的那份。”

  女方:只是性关系

  对于这十年的感情,张雨何归结为一句话:“双方只是纯粹性关系,连同居都算不上。”

  张雨何说,身为一个女人,能有今天的成绩,全是她苦来的。1991年,她以承包的名义创办了一家工厂,全部精力扑在业务上,也积累了一些资金。但精神上的贫瘠让她感觉很空虚,就在这时,沈亚军闯进了她的生活。

  对于财产方面,张雨何说,在1999年,她用手上60多万资金买了二套房子进行投资,幸运的是,短短几年

房价暴涨,她的资产也水涨船高。“这两套房子是我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我们没有婚姻关系,同居期间也没有共同收入,怎么能算是共同财产呢?我们是有过一段情,可情和钱是不能混淆的。”张雨何坚决要求法院驳回沈亚军的请求。

  法院:不予支持

  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张雨何的厂是私营企业,沈亚军是该厂供销科长,按月领取工资,虽有同居事实,但同居不等于共同投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的财产并非视为同居双方共同所有,而必须以双方的出资为前提,现沈亚军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出资,故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服一审判决,沈亚军提出了上诉,上级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10年,沈亚军说他仿佛做了场梦,除了儿子的存在让他感觉到梦的真实,其余的一切,都是一场空。(文中人物系化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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