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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三公司信任骗取200万元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32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傅秀珍)在履行合同中,先履行小额部分,骗取对方的信任后,然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青岛某袜子公司的两个业务员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取山东和江苏三家公司共计200余万元的货物。近日,两人以合同诈骗罪被市南检察院提起公诉。

  青岛某袜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张某某于2004年10月在网上查询生产棉纱的厂
家,瞄准了山东某纺织有限公司。二人主动与该纺织有限公司联系并最终达成协议:该纺织有限公司向青岛某袜业有限公司销售棉纱。其实,他们公司已经没有资金收购棉纱,也没有能力正常经营了。张某二人在2005年1月28日至2005年4月26日期间,多次采用先支付少量货款的手段,骗取该纺织有限公司总价值人民币199.8万元的棉纱107.012吨。以同样手段,二人又先后骗取江苏省一丝绸有限公司和山东蒙阴某染纱公司的弹力丝和棉纱。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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