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三公司信任骗取200万元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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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3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栾磊通讯员傅秀珍)在履行合同中,先履行小额部分,骗取对方的信任后,然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青岛某袜子公司的两个业务员通过这种方式先后骗取山东和江苏三家公司共计200余万元的货物。近日,两人以合同诈骗罪被市南检察院提起公诉。 青岛某袜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张某与张某某于2004年10月在网上查询生产棉纱的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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