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院确定建立未成年案件专门审判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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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09:36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娴实习生董姣)最高法院日前确定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全国18个设立未成年案件审判庭试点单位之一。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市中院将建立未成年案件专门审判庭,今后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少年法庭专门审理。 市中院院长李老铁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要结合本地的现实情况和少年审判工作的需要,尽可能设置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使少年法庭能够严格、规范地按照未成年人案件相
据了解,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工作机制,圆桌式审判方式等在全国都曾经有一定知名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