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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部门开始补发“出租车报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2:17 黑龙江日报

  王慧东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哈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交警部门开始对丢失、损毁“报警器”的出租车集中进行审核,出租车驾驶员或车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交警部门审核认定无误后,对损坏严重或者确为非正常丢失的出租车补发新装置。

  15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补领新装置需要严格的审批步骤。具体程序是当事人必须提供“报警器”丢失后,派出所出具的报案登记证明,本人到所属出租车公司填写交警部门统一核发的补领申请表,由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到辖区大队宣教科审核并签章,最后持此表格和相关材料,到位于南岗区保健副路12号的哈尔滨市机动车牌照厂补领新的报警装置,并由工作人员现场安装。严格审核补发程序,主要目的是严防不法人员蓄意冒领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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