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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酒后袭警案 法院昨集中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6日12:20 法制晚报

  三起酒后袭警案 法院昨集中宣判

  被告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当事人酒后遇事不冷静,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又打伤闻讯赶来的民警。昨天,朝阳法院对3起酒后袭警案进行了集中宣判。

  3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不等刑罚。

  经朝阳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31日20时许,张某醉酒后不慎手部受伤,到朝阳区大屯医院医治。期间,张某与医务人员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张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将民警面部、胸部多处打伤。

  今年6月18日22时许,王某酒后驾车行至五环路化工桥下,与他人所驾车辆发生刮蹭,双方发生争执。而后,王某对出警民警进行殴打。

  今年2月23日凌晨,李某酒后乘坐出租车行至朝阳区三元桥时,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执。司机报警后,李某遂对前来处理纠纷的民警进行谩骂、殴打。

  法院认为,3人的行为均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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