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账 邮局说“N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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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3:14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9月16日讯(记者 刘云 通讯员李明君)近日,平阴县法院对梁山县邮政局罚款3万元,这家邮政局面对法院的账户查询通知书,以无存款账号及余额为由,坚决不让查询。 2003年6月,梁山县杨营镇农民张某等3人从平阴县一处粉房赊购了一批粉,累计共欠24200元,粉房老板多次催要,3人一直未还。粉房主无奈于今年6月起诉到平阴县法院,平阴县法院于8月1日作出判决,令3人支付24200元及相关利息。判决书生效后,3人没有履行
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于9月6日前往梁山县对3名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展开查询。当查到梁山县邮政局杨营邮政支局时,工作人员开始不让查询,后又不断地向外打电话请示,最后竟答复“信息不齐全,无法查询。”执行人员要求明示哪些信息不全,该工作人员遂在《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上写明“缺少账号及存款金额”。虽然执行人员反复解释法院查询个人存款只要提供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但该工作人员就是不给查询。 由于杨营支局没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行为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梁山县邮政局承担,法院遂对该邮政局作出了罚款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