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承包是为调动医生积极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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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5:19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实习生 鲁静)9月16日,本报报道了《人流手术未成功 索要医师执业证 女医生竟拿承包合同来证明》一文,昨日,带着诸多疑问,记者再次来到了含光路上的这家医院,采访了医院的韩院长。 这家医院在和妇科医生签订的合同书及挂在前台墙上的证件和价目单上显示着两个不同的名字,西安民建中医医院和西安锥体病医院,医院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它真正的
关于医院和妇科是否为承包关系,韩院长答:“妇科杜大夫是医院招聘的医生,贺某是杜大夫自己找了一个打扫卫生的人。杜大夫和医院签有聘用合同,但是院方没有保存。” 当记者问医院和妇科为什么会签一个承包性质的合同,韩院长答:“为了调动医生的积极性。”记者问:“是否知道按规定不允许科室承包?”韩院长答:“这个事已经是历史了,我也不愿意再提了,我只能保证以后在我这里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 对于这个医院是否能设置妇科,韩院长称:“这是一个综合性医院,是可以设置妇科的。”韩院长曾表示医院不允许妇科做人流手术,对于医院妇科治疗价目表中出现“缩宫素针”、“止血敏针”这些项目,韩院长解释为:“我是一个治锥体病的大夫,对于妇科上的用药我不懂。” 记者问,现在是否能够联系上医生杜某,韩院长表示:“杜某去深圳陪女儿了,以前用的电话是部小灵通,现在比较难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