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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拆迁还建土地 居委会主任获刑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09:00 汉网

  本报讯(记者黄师师通讯员梁晓亮胡剑)近日获悉,新洲区阳逻街办事处吴家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主任张某,因非法转让社区土地,被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今年3月,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发现:2004年7月27日,阳逻街办事处吴家田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张某等人,在未经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
变更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决定将政府于1998年底批给原新洲区阳逻镇吴家田村民委员会的23亩拆迁还建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5万元价格非法转让给喻某等人使用。随后,喻某等人先后两次共支付土地转让费80万元。

  案件侦查过程中,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纳了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建议,依法收回土地,并通过拍卖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

  今年7月,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异地提起公诉。8月24日,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吴家田社区居委会罚金10万元。张某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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