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触高压受伤索赔9万元 供电公司补偿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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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7日10:17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刘丰 实习生刘婷 通讯员辛苑)钓鱼时不慎被渔塘上的高压电击中,全身被灼伤的新洲某单位职工王某,近日将该高压线所属单位黄冈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对方赔偿9万元损失。 去年6月11日,王某与同事一起到郊外钓鱼,在挥甩鱼竿时,不慎触到渔塘上方的高压线,王某当即被击倒,全身严重灼伤,后经医院抢救治疗才脱离生命危险。截至目前,王
后期仍需要手术治疗的王某,将黄冈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称其高压线架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自己经济损失的60%,即9万余元费用。黄冈供电公司称,该公司管理的架空输电线路符合运行规程,王某是在钓鱼过程中被电击伤,公司不应该赔偿。 昨悉,经法院调解,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供电公司给予王某人道主义补偿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