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女友偷情 向情敌索损失费未果将其刺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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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0:08 重庆青年报 | |||||||||
一怒刀刺情敌 冲动男子获刑 重青报讯(甘霞 记者舒航 实习生彭璟)知道自己的女友与别人偷情后,便设法向女友的情人索要“青春损失费”,在对方不给的情况下,又持刀将其刺成重伤。昨日,重庆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正清有期徒刑3年。
2005年5月13日的上午,家住九龙坡区的王正清在证实女友与他人偷情后,便气势汹汹的找到女友的情人黄健,向其索要“青春损失费”5000元。并向黄健表示,自己这个“绿帽子”也不能白戴,必须拿点钱来了结一下。黄健当场拒绝了王正清的要求,并将王正清赶出门外。王对此怀恨在心,决定找机会再对黄健进行报复。 第二天一大早,王正清随身携带一把水果刀窜至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四村黄健的单身宿舍楼下伺机行凶。等到当日13点40分,王见黄往其住处上楼,立即跑到三楼向黄的右胸部及其左右大腿等处猛刺数刀。致使黄双腿,右胸部等处被严重刺伤。王正清将黄健刺伤后,赶紧潜逃,黄健被附近居民发现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为重伤。 该案发生后,警方于5月19日将躲藏在家的王正清抓获,后被重庆市铁路检察院向重庆市铁路法院提起公诉。重铁法院鉴于王正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已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同意赔偿15000元,被害人也已经撤回了对王正清的民事部分的诉讼请求,逐判处王正清有期徒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