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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银行贷款需要慎重行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0:20 重庆晚报

  北碚区天府镇麻柳村杨玲:我的朋友想以我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要和我签订协议,并称保证今后不因贷款的事要我承担任何责任。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主持律师邓继为:只要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但提醒杨女士仍要慎重。因为一旦以你的名义与银行建立了借贷关系,银行便可基于此向你追究还款付息的民事责任。尽管你与朋友之间有“免责协议”,但该约定只对你们二人
有约束力,不能以此对抗银行。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邓继为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 陈亮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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