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向食品小作坊“动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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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10 石狮日报 | |||||||||||
分三步整治三类小作坊
石狮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普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此阶段在市质监局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已经完成,初步摸清目前石狮共有153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主要分布在湖滨和凤里两办。第二阶段为梳理整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摸底和汇总情况,对我市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分别按证照齐全、证照不齐和无证无照三种类型进行梳理,并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 1、对于证照齐全、生产的产品又不涉及高风险食品(即乳制品、酒产品、婴幼儿食品、饮料、罐头、调味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在符合小企业小作坊允许生产的相关食品的前提条件下允许保留,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范畴;而对于证照齐全,但生产的是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责令其在2006年底前转产到不涉及高风险的食品,超过期限不转产的将依法取缔。 2、对于证照不齐,但具备食品生产基本的安全卫生条件,所生产的产品又不涉及高风险食品的,将限期补齐证照,并纳入质监部门小企业小作坊监管的范畴,促使其规范发展。超过期限达不到要求的,将提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对于证照不齐,且现有的条件又不能满足食品生产安全卫生及其他相关要求的,将提交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3、对证照不齐的小企业或小作坊将责令限期补齐证照;而对于无证无照的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将提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取缔“黑名单”要与市民见面 方案规定,梳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将以村为单位公布小企业小作坊整治结果,把保留的小企业小作坊和列入取缔“黑名单”的小企业小作坊分别张贴在集镇和村庄的醒目位置,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小企业小作坊,并引导群众不买被列入取缔“黑名单”的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 根据小企业小作坊普查结果,市有关部门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区域为无证无照、生产条件差的小企业小作坊集中地区,城乡接合部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集中的地区;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为省局公布的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问题包括:违法滥用添加剂、防腐剂,加工过程使用沥青脱毛,使用病死畜禽作原料,食品加工使用工业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行为、推动发展是根本 此次对于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不是“一整了事”,更重要的是推动在产企业规范发展。方案的第三阶段为规范提升阶段,要求对于允许保留的小企业小作坊也要建立五项确保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管措施: 一是督促小企业小作坊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承诺书要求张贴在显著位置,并报市质监局和乡镇、村居分别存档。 二是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开业或重新开业时要报市质监部门审查批准,歇业时要向市质监部门、所在乡镇、村居报告。 三是对于地处偏远地区并有条件存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引导帮扶其达到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必须满足基本的生产、管理和贮运条件,达到一定的工艺卫生要求才允许开业生产。 四是对纳入保留并实施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尽可能通过简易包装后销售,简易包装袋的显著位置要注明销售范围、食品可食用的期限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五是要求小企业小作坊生产企业管好进货质量、把好生产过程场地和人员的操作卫生、把好依法添加这三个环节,并建立原料进货来源及相关信息、各类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送检抽检情况和产品销售情况台账。(理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