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猪肉均具检疫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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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32 新京报 | |||||||||
上海各市场大多未开展“瘦肉精”检测,监管存漏洞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波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是一批具有合法检疫证明的猪肉及猪内脏。 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截至15日17时,上海发生“瘦肉精”食
出人意料的是,监管部门调查同时显示,导致此次多起“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的猪肉及猪内脏,是一批发商从浙江海盐牲畜屠宰加工厂购进的,由上海金山道口入沪,并且具有当地合法的检疫证明和道口检查章。 “应该说,这是一批‘证照齐全’的合格肉品,而且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负责调查此案的一位监管人员说。 记者采访发现,此次上海大规模“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暴露了目前对于违法使用饲料添加剂监管存在漏洞。 据了解,目前上海各批发市场、连锁企业的生鲜食品配送中心大多没有开展肉品中“瘦肉精”检测,仅有个别市场能够进行肉品中的水分含量检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