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经理侵占公款28万 职务侵占被判处6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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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1:38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周某是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外地分公司的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其他单位付给本公司的4笔业务款共计近28万元占为己有。公司财务人员发现问题后,将周某抓获。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非法占有公司义务款,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昨天判决已经生效。(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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