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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公司违法出租法院查封大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海口一公司违法出租法院查封大楼

  本报讯(记者岳嵬 通讯员李顺成)已被法院查封的房产,竟被擅自对外进行出租或挪作他用。9月16日,海南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座11层大楼(见上图,李顺成摄),被天津、海南两地3家法院联合强制执行。

  据悉,海南中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实业)、海南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房产),曾因与天津外贸塘沽公司、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发生借款合同和工程欠款纠纷而被起诉。天津中级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中飞实业、中飞房产分别向天津、陕西两公司支付欠款2600万余元及逾期给付迟延履行金。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中飞实业和中飞房产没有履行法院判决规定的义务。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4年5月、1996年4月,将中飞房产位于海口市海秀路119号的11层大楼,进行了查封。

  然而,在该楼被查封期间,法院发现中飞房产擅自对该楼对外进行出租或挪作他用。中飞房产的这一违法行为,引起了两地法院的高度重视。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对中飞房产的11层大楼予以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法院已将该楼依法执行交结给此案的申请执行人。但由于该楼内仍有少数租户没有搬迁,且目前租户情况较杂,其中有老人或孩子,法院进行现场协调、劝说后再次发出公告,限期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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