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订单”实施盗窃13名被告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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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花检 程新生) 摩托车盗窃集团根据销赃人需要的车型、款式实施盗窃,半年里作案60多起,案值达25万余元。近日,经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夏文红一审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该集团的其他4名成员被分别以盗窃罪判处十五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同时被一并起诉的另外8名被告人被分别以盗窃罪和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判处七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或单处罚金。
自2005年4月以来,夏文红纠集李杰、孙杰、孙金付、孙红飞及“长春”(在逃)等人,在马鞍山市多个居民区疯狂盗窃摩托车,由夏文红组织分工并负责销赃和分赃。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他们先后作案60多起,盗窃摩托车60余辆,总价值达25万余元。其间,江苏省宿迁市的梁克军、朱宏兵、颜小全等人通过电话和夏文红取得联系,说明需要的摩托车车型和款式,然后夏文红等人根据其提供的车型和款式进行盗窃,并将盗窃的摩托车以低价向其变卖。 花检 程新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