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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视频聊天引发团体火并致1人死亡1人重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8:50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因上网聊天时发生矛盾,一方邀约同学冲到网吧,双方发生打斗,结果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和窝藏罪,判处6被告人无期至两年不等的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贵州省某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陈波(男,19岁)、刘某(男,17岁)在贵阳市二戈寨某网吧通过视频聊天时,与在另一网吧上网的胡某某
发生矛盾。

  事后,陈、刘二人即邀约同学王某某(男,17岁)、王刚(男,18岁)、杨再良(男,19岁)、刘虎(男,19岁)前往胡某某所在网吧找到胡。胡见状便叫上一同上网的同学张某某、马某、念某一起来到网吧楼梯口。随后,双方发生打斗。打斗中,陈波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卡子刀将张某某刺伤,接着,刘某从陈波手里将刀拿过来,朝念某连捅几刀。与此同时,王某某、王刚在未知张某某已被杀伤的情况下,两人继续对张进行殴打。杨再良同时也对念某进行殴打。之后,6人逃离现场。

  经法院鉴定,张某某系被单刃锐器刺破心脏致其死亡;念某的伤情经鉴定为重伤。

  法院还查明,刘虎在明知陈波、刘某持刀故意伤害张某某和念某后,仍帮助两人和王某某逃到贵定县躲藏。作者:齐白生 重彬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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