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背佳”被诉擅用男童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09: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李思石岩)未经允许,自己的照片被用于“背背佳”广告,10岁男童刘某将“背背佳”的制造商橡果国际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现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5月,刘某的母亲带着他到橡果公司买了一套“背背佳”。因为橡果公司对商品给予了部分优惠,工作人员提出给孩子拍几张照片,刘母表示同意,但没有明确答复用途何
7月14日,刘母看京华时报时发现,孩子的照片上了“背背佳”的广告。7月26日,另一家报纸的“背背佳”广告也使用了刘某的照片。 刘某表示,橡果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害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