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小保姆受虐案再次开庭 雇主否认全部指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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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报道:珠海市小保姆受虐案本月15日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8月8日珠海香洲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庭提起刑事诉讼。本月14日珠海中院第二次开庭,但由于双方质证费时颇多,法官决定于第二天下午继续审理此案。
今年1月10日,蔡敏敏的表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蔡敏敏在雇主魏某家当保姆5年,惨遭毁容。公安机关于1月11日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魏某刑事拘留。本月15日,公诉人当庭播放录像,展示了雇主魏某对小保姆蔡敏敏施暴的工具:锤子、刀、棍子、擀面杖……甚至花露水瓶。从这些工具和蔡敏敏的陈述看来,魏某几乎是随时随手抄家伙就打人。但魏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蔡敏敏的年龄等几个疑点加以反驳。其实,从第一次庭审起,魏某就坚决否认虐待敏敏,称只打过她两次,是为了教育她,因她偷钱和偷吃葡萄,但打得很轻没有造成伤害。“除车祸外,敏敏一直走路磕磕绊绊,经常摔倒,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肩上的骨折是擦灯时摔的,臀部的伤是溜狗时摔的,腹部的剪刀伤也不是她干的。 公诉人拿出三份鉴定。第一份法医鉴定结果显示,雇主魏某在作案时无精神病性障碍,目前也没有精神病性障碍。第二份法医鉴定结论是关于蔡敏敏身上伤痕的成因。此前魏某一直辩称这些伤痕都是由敏敏遭遇的一场车祸造成的,而鉴定结果中则写道:蔡敏敏头面部损伤非一次性暴力形成,不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从皮肤和骨骼损伤修复的特点来看,蔡敏敏身体上的损伤符合多次且多时段形成的特点。第三份则是法医学物证检验鉴定结果,显示现场走廊两侧门框上的可疑斑迹、现场蔡敏敏卧室枕套上的可疑斑迹、现场蔡敏敏卧室被单上的可疑斑迹、现场客厅墙顶上的可疑斑迹、现场南面窗帘上的可疑斑迹都检出了人血,且基因型与蔡敏敏相同。 魏某辩解称,保姆一次摔破酱油瓶,将酱油溅到天花板上了,一些印迹是酱油痕迹,同时魏某称蔡敏敏擦拭天花板时擦破了手,可能留有血迹。 前天,蔡敏敏与魏某当庭对质。魏某问:我家里的长途电话是不是没上锁,你随时可以打?蔡答:是。问:我不在家时你是不是经常往家里打电话?答:是。问:家里的存折你是不是也可以拿?答:是。 蔡敏敏显然没有魏某那样牙尖嘴利,只是不停地反复问:你为什么打我?据称,蔡敏敏向魏某索赔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