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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患脂肪肝被诊断为癌症治疗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1:59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武新) 今年53岁的张先生在四年前被医院诊断为癌症晚期,为此,张先生服用了大量的药物进行治疗。今年7月,张先生在偶然的一次检查中得知自己其实并没有得癌症。气愤的张先生将医院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6000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在起诉中称,2002年7月l1日,他因被一家医院诊断为胆道低位梗阻、脂肪肝
、胆囊炎而住院治疗。当月19日,在住院检查中他被诊断为胰腺癌晚期、肝癌晚期。该医院向张先生的家属下发了危重通知书。医生说,张先生所患的癌症属晚期并已经开始扩散,基本没有治愈的可能性,但是为了减少临终前的痛苦,需要做带有临终关怀性质的肠胃吻合手术,手术能使肿瘤减轻对肠管和胆管压迫以方便进食。

  征得家属同意后,

医院于同年7月28日对张先生进行了手术,术后在医院继续治疗。8月14日,张先生出了院,医院还给张先生开了大量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并要求他定期检查。此后,张先生在复查中医院仍继续要求他服用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

  直到2006年7月6日,张先生因疝气到另一家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全面检查,结果发现张先生胰腺等各脏器器官形态结构均正常,除有轻微

脂肪肝外并无其他病症。张先生这才知道原来的医院对他的诊断错误。

  张先生认为,他在四年的生活中,由于手术本身对他的打击和长时间服用抗癌药物的副作用,给他的身体带来了巨大伤害,还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使他自身长期生活在恐惧和焦虑当中。此外,医院的误诊还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经济负担,爱人和孩子为给张先生治病四处举债,还请专人来护理,使得他们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医院的行为已构成对他的健康权和对病情的知情权的损害,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16931.89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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