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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痴呆儿媳公公判了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0:0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9月11日,怀远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决该县农民王保友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5年春天的一天上午,王保友趁其妻子和儿子不在家之机,和其儿媳妇韩某某发生性关系。2006年2月至3月份期间,王保友又先后四次分别在自己家中和麦地里和韩某某发生性关系。经司法鉴定:韩某某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自卫能力。法院审理认为,被告
人王保友明知韩某某痴呆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王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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