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抢劫时看热闹歹徒被抓后逞英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3: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歹徒持刀抢劫时袖手旁观,而便衣民警将歹徒抓获时又开始对歹徒拳打脚踢……这是近日发生在西直门外德宝小区附近的一幕。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诫广大市民:在任何时候,无论违法犯罪人员多么罪大恶极,作为公众都不应该撇开法律去自己实施正义,因为这样的“正义”是违法的,是个人暴力。 今年9月11日17点多,西城治安支队一名下班的便衣警察在西直门外德宝小区附近路遇
遭抢的事主谌先生事后回忆时说:“追歹徒我大声呼救,嗓子都喊哑了,有不少人看热闹,就是没人管,只有一个路过的便衣警察奋不顾身的帮助我抓住一个。而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特让我寒心,如果有人早点帮我,我也不至于挨了好几刀。” 记者为此特意采访了有关专家,专家认为,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不论是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前提都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就是不法侵害人已经着手实施侵害行为且行为尚未结束。正当防卫制服违法犯罪人员后,对已抓住并制服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再随意殴打,就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了,如果造成违法犯罪人员伤亡的,将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王萍 张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