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去世留下20万遗产 再婚妻子与孙子争继承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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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03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记者 陈云朋)80岁高龄的老人去世后,留下一笔20万元的现金遗产,由于老人生前写下两份截然不同的遗嘱,有关财产钱款的继承权在后老伴儿与孙子之间引发了一场纠纷。老人在世立下的两份不同的遗嘱,成为家庭矛盾的直接导火线。 据今年刚刚考入吉林大学的张明(化名)介绍,爷爷1996年与后奶奶李芬再婚,当时他才8岁,由于爷爷是医生,经济条件较好,并答应给他求学的费用,后奶奶也是清楚的。爷
据李芬介绍,1996年1月,她与张明的爷爷登记结婚,担任医生的丈夫在自己开设的医疗诊所内当医生,自己退休后负责家里生活,夫妻生活幸福。她与丈夫的儿孙同住在大杂院内,相处得也可以。丈夫在世时曾口头许愿给孙子20万元的求学费用,她是知道的并同意。现在拒付的理由是,今年3月18日,丈夫在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时,在亲友的帮助下写下亲笔遗嘱。遗嘱上写明:由于患病,花去数万元的医疗费,剩下的钱归李芬所有并由其亲自保管。 原来给孙子20万元的遗嘱是在3月27日写的,两份遗嘱相差9天,均是老人去世前立下的。李说,由于自己有了一份丈夫的亲笔遗嘱(指3月18日那份),她认为,自己有权继承丈夫遗产 启凡律师所的杨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这起祖孙遗产风波中出现的两份内容不同的遗嘱,要看哪份遗嘱进行了合法的公证,如没有进行公证,就不能断定哪份遗嘱合法有效。如果两份遗嘱都没有公证,那么,双方只有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 杨律师为此提醒,现在一些老人为满足家庭人员的需要,就财产立下多份遗嘱,由于没有进行公证,结果多份遗嘱给亲人间带来了伤害,所以,立遗嘱也要慎重,不要乱立遗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