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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劫车男子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0:36 新京报

  并赔偿26万元,男子对杀人焚尸供认不讳

  ■“男子抢车杀人称挣钱替母治病”追踪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34岁的沈文东将出租车司机杀害焚尸,用抢来的出租车拉活时被警方抓获。(本报9月9日报道)昨日,一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沈文东死刑,并赔偿受
害人家属26万元。

  沈文东来自山东肥城市,他向法庭供述,自己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去年初,他得知其母亲患上了癌症急需钱治病,在向公司老板索要工资不成后,便想到了抢出租车弄钱。

  检方起诉称,今年3月30日19时许,沈文东携带尖刀、汽油等作案工具,骗租李某驾驶的富康牌出租车,当行至大兴区偏僻路段时,沈文东持刀猛刺李某的头、颈等处并切割其颈部,致李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用汽油将李某焚尸灭迹。

  法庭上,沈文东对其抢劫出租车并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沈文东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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