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10元人民币 被罚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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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1:11 新京报 | |||||||||
江苏男子打的起纠纷,当着民警面撕毁人民币 本报讯 乘坐出租车与的哥因车费问题引发争执,江苏泰州一青年当着民警的面,撕毁一张面值10元钱的人民币。9月16日,警方决定对其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 该青年姓徐,25岁,泰州人,9月15日下午1点,徐某乘坐一辆出租车下车后,的哥
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损人民币,根据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故徐某受罚3000元。 《江南时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