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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索要垫付工伤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2:00 新京报

  肖先生:我2004年受了工伤,领导向公司借了1万元用于支付我的医药费,并打了借条。现在,领导离职,公司起诉我要1万元。这笔钱我该归还吗?

  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王大军律师:伤者并没有直接参与打借条,因此伤者与公司不存在借贷关系,而离职领导则与公司存在借贷关系,公司索款有效的对象应该是离职的领导。从法律意义上看,伤者可以不还。

  本报记者赵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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