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救人被淹死两个好友齐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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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3:08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为小事发生争吵,两名女子找来好友小爽评理。纠纷眼看平息却节外生枝:其中一女不幸溺水,小爽把朋友救上来,自己却不幸溺死。9月18日,合川市法院调解此案,两女子补偿小爽家人3.5万元。 据了解,今年20岁的小凡和小雯是多年的好友。7月3日凌晨左右,她们在合川市滨江路鸭嘴码头路段的一餐馆吃饭时,为小事发生争吵。小凡随即打电话给她们共同的好朋友
小凡被救上了岸,小爽却不幸溺水身亡。8月15日,小爽的父母把小凡和小雯告到合川市法院。小爽的父母称,女儿今年才22岁,如果不是为了调解小雯和小凡的纠纷,就不会深夜外出,更不会在救小凡时溺亡。他们认为小雯和小凡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为此要求两被告补偿8万元。 9月18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小凡和小雯自愿分别补偿小爽父母3万元、5000元。目前,小爽的父母已得到补偿款。(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 易守华 通讯员 高山)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