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法院这份判决书太离“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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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6:1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争耀 实习生 韩文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总共有法律条文156条,然而9月12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却分明写道:“综上所述,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9月20日,接到判决书的原告李斌升却怎么也弄不明白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在西安做生意的李斌升讲,1995年至2001年期间,自己与游某合伙经营一家电子
随后,记者专门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发现《民法通则》的法律条文的确是156条。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对雁塔区法院进行了电话采访。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民一庭一名负责人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能是校对人员搞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