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打获赔六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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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7:2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周辉见习记者秦戈)因保险费用问题与公司主管发生争执,的哥郑先生被打成伤残十级,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打人者赔偿郑先生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郑先生原是本市某出租车公司司机,2004年11月24日上午,他到公司缴纳车辆管理费用时,和公司的主管刘某因保险费用问题产生分歧,二人随后争执起来。郑先生随后遭到
今年1月19日,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郑先生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日前,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审判决苏某赔偿郑先生伤残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共计6万余元。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