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吃惊和惋惜 抢劫案幕后人竟是在读大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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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8:58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9月18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杀人案进行了宣判。让人吃惊和惋惜的是,在这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案件中,6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主犯马小小年仅16岁,其中一名还是女性,而他们的“头头”张鹏竟是一名在读的高校大学生。 张鹏是西安交大的在读学生,2006年3月初,开学后,他并没有去上学,而是带着父母给的学费和生活费,在沈家寨租了房子,和女友同居,不知情的父母还每月按时给儿子寄
2006年3月8日晚,张鹏、马小小、马云在张鹏的出租屋内喝酒,张鹏提出急需用钱给女友打胎。9日凌晨,马小小、马云出去抢劫,而张鹏说酒醉不能去。两人在南川西路寻找抢劫目标,恰逢从朋友家串门回家的李某。 马小小用准备好的弹簧刀猛戳李某,李某身高力大,他和马小小、马云展开了殊死搏斗,但遭到剧烈的反抗后,疯狂的马小小杀红了眼,举刀向李某身上乱捅,最终,抢走了李某身上的2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而李某也因身中37刀而身亡。马小小和马云逃到交通巷一网吧内,打电话给张鹏,张鹏赶到网吧内,又打电话让女友马丽萍拿来衣物,将抢到的手机交给马丽萍,后马丽萍以500元将手机出售。张鹏带着马小小和马云逃到兰州。事发20小时后,城西警方在兰州火车站一录像厅内将3人抓获。 法院还审理查明,2005年11月8日晚,马小小、施成强在西宁某网吧上网时预谋抢劫,在网吧门口对受害人常某持刀进行威胁,抢走小灵通一部,现金15元。小灵通被马丽萍以300元出售。后来,张鹏提供资金购买火车票让马小小和施成强逃到格尔木。2006年2月8日晚,张鹏打电话指使马小小、马云、马某(在逃)将施成强从一网吧内带到张鹏的出租屋内要钱,逼其将小灵通放在桌子上,之后,张鹏等对其进行殴打让其回家“要”钱,在他们的逼迫下,施成强回家要了300元钱给张鹏,小灵通被变卖挥霍。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马小小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张鹏犯抢劫罪、窝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000元。施成强、马某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1000元、500元。而马丽萍因窝藏罪、销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3000元。(文中马小小为化名) (作者 文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