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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票就该知道太和殿在大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9:19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太和殿大修,故宫游变成“工地游”,雷国亚先生状告故宫博物院未尽告知义务侵犯其知情权。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口头宣判雷国亚一审败诉。

  雷国亚是一名律师。据他介绍,今年8月17日,他花60元买票游览故宫,进门就见主要景点太和殿、太和门全都被施工挡板“包围”得严严实实,后来问工作人员才知太和殿大
修。雷国亚认为,故宫未尽告知义务,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要求故宫赔偿60元门票损失。

  庭审中,雷国亚提交了央视8月8日、8月17日“午间三十分”的节目录像作为证据。当时央视记者针对故宫、颐和园“工地游”事件进行了两次报道。录像显示,在离故宫午门售票处四五米远的地方,悬挂着大修“通告”,通告木牌只有十六开大,颜色和背景十分相似。因为有一道拐墙遮挡,游人买票时看不到这个木牌,据央视记者的估计,只有一成的游人表示看到了“通告”。

  故宫的代理人表示,自2005年底至2006年6月,全国包括境外媒体有20多家报道过太和殿大修之事,在网上搜索“故宫大修”,还有数万条信息。同时,故宫的3个售票处都悬挂了“通告”。“央视记者所说的‘通告’只有一成的人看见,纯属记者的个人观点。”

  雷国亚反驳说,不管是报纸还是网络上有多少条故宫大修的信息,都是针对不特定的人,有很多人不上网也不看报,不能说故宫尽到了告知义务。“我买票时,售票员也没有告诉我此事。”他起诉后,故宫已将“通告牌”变为“敬告牌”,面积也大了许多。这说明,故宫已承认他们的服务有瑕疵。

  休庭期间,故宫的代理人解释了为何不在售票窗口直接悬挂通告牌。“主要是考虑要跟古建筑协调。”

  10分钟后,法院作了口头宣判。合议庭认为,故宫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太和殿大修的信息,已尽到告知义务,雷国亚既然购买门票就表示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雷国亚的主张依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雷国亚当即表示要上诉。“判决结果虽在我意料之中,但我觉得法官阐述的理由很没有说服力。”RJ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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