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串投标第一案”11名被告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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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9:43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合肥9月20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获悉,安徽第一起串投标案19日在芜湖市宣判。原芜湖华融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广华等11名被告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6个月不等。 据镜湖区法院研究室介绍,此案是安徽省各级法院审理的第一起串投标案。主犯许广华因犯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
经法院审理认定,原芜湖华融房屋拆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广华等11名被告人,于2005年5、6月间,分别在由芜湖市政府招标办组织对外公开招标的“人爱美”毛巾厂厂房拆除项目、光华玻璃厂厂房拆除项目以及滨江大道拆迁工程六标段拆迁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非法采取买通、恐吓手段,以达到垄断该市拆迁工程招投标市场、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院认为,许广华等人相互串通投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串通投标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行买卖商品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