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没治好大腿又瘫了 一患儿家长起诉医院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9:4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心急乱投医轻信假广告 张某是南京一家纺织厂的普通工人,他于1999年与同厂的李某结为夫妻。婚后不久,妻子就怀孕了,夫妻两人十分喜悦。可是,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儿子出生后,经医生检查,发现竟患有先天性脑瘫,这让他们两人异常震惊。为此,夫妇俩常常抱头痛哭。这之后几年中,他们俩为了医治儿子的病,跑了数家医院,花去近十万元,家庭已经是负债累累,
做过手术后大腿不能动 儿子经过训练后就会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了,夫妇俩虽累,仍每天都陪儿子去训练。2005年1月3日,张某和妻子像往常一样来到医院陪儿子训练,可是他们这次却发现儿子的腿不能动了。医院的护士说:这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过几天就好了。可是几天过去后,儿子的腿还是不能动,哪怕是轻轻一碰,儿子就会呜呜地喊疼,露出痛苦的表情。夫妻俩心急如焚,忙带着儿子去另一家医院拍片检查,结果让夫妇俩大吃一惊,儿子的大腿严重骨折!才训练22天就发生这么严重的问题,而院方竟然声称这是术后的正常反应。治脑瘫大腿却骨折了,再看看儿子手术后的情况也并不如医院吹嘘的那样,夫妻俩不禁对这家医院产生了怀疑。其后,夫妇俩多次找到院方,要求退还训练费用,可这时,医院的态度恶劣起来,拒绝退款。想去讨个说法,又拿不出发票,夫妇二人既无奈又气愤。 认定为欺诈判赔损失费 2005年4月1日,张某夫妇来到南京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鼓楼区天平法律服务所主任潘业平热情接待了他们,收集了有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调查了解到,张氏夫妇向该脑瘫康复医院交纳了医疗费用,签署了《手术同意书》,双方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手术同意书》对手术的优、缺点及疗效未作详细说明,院方仅仅在患者就诊时对手术治疗脑瘫提供了书面陈述。院方在“手术治疗特点”一栏中写明:“畸形矫正完全彻底,整体功能恢复快,一周效果明显。”这应视为院方对于手术治疗脑瘫的医疗效果作出的承诺。但是患者的住院病历却不能证明在接受手术后,患者达到了院方所承诺的手术效果。该医院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严重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张氏夫妇医疗损失费142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