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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争斗为一路 各领刑六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14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 福绵管理区成均镇的全某强、黄某烈竟然为了小小的通路纠纷,双方互用铲棍击伤对方。9月15日,玉州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4月4日晚8时许,在福绵管理区成均镇全某强的养鸡场处,黄某烈与全某强因为鸡场的通路问题,两人发生争吵,继而缠打。在缠打中,全某强持铁铲将黄某烈的左脸部铲伤。黄某烈离开后,当晚9时许,他纠集多人来到全某强的鸡场处,要求全赔偿损失,双方
又发生争吵,黄某烈持木棍将全某强的右手打伤。经鉴定,全某强、黄某烈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

  (王升运)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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