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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车求职”非法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5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 前天,市运管处稽查一大队对“带车求职”的非法营运车主、永嘉籍的胡某处以3万元罚款。

  本月14日上午,胡某驾驶七座小客车从温州农贸市场运送一批水果到永嘉时,被运管人员查获。运管人员发现,该小客车为了运货方便,后座椅被全部拆除。后经查实,从今年3月开始,胡某开车为他人的水果店运货,对方每月向他支付工资。根据规定,“带车求职
”就是利用运输工具为生产服务和赚取运费,属于营运性质。但该车却并没有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属于非法营运。稽查一大队根据相关规定,对胡某处以3万元罚款。秀贝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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