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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持贪污公款昨再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0:57 云南日报

  拉到100万元赞助费 私分了其中35万元

  昔日漂亮的昆明电视台女主持人项婕,没有了往日在台上的风采,一年多的狱中生活,身形有些发胖。她入狱的原因是:在主持 “美在花城”、“超级模特”两大赛事中,拉了100万元的赞助费,其中35万元不翼而飞,被检察机关认定是她及其领导李汉云侵吞了。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项婕不服提起上诉。昨日,昆明市中级
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悉,此案被昆明市检察院列为2005年十大职务犯罪大案之一。

  两人私分35万赞助费

  29岁的项婕和49岁的李汉云,一个是昆明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一个是昆明电视台大型节目部主任。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前年至去年6月间,昆明电视台大型节目部承办“美在花城”和“超级模特”两项赛事。作为节目部主任的李汉云允诺,如果项婕拉到赞助后会给她一定的提成。之后,项婕主动找到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润公司)洽谈赛事赞助事宜。期间,李汉云也参与了洽谈,最终与龙润公司达成协议:龙润公司独家冠名两项赛事,赞助费共计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直接支付给昆明电视台;另外50万元,项婕和李汉云商量后,决定把它打进昆明风暴广告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昆明吉原广告公司),作为活动经费。

  协议签订后,龙润公司向昆明电视台支付了50万元,向昆明风暴广告公司支付15万元;其法人高健收到15万元后就将钱提走,从此杳无音信。随后项婕和李汉云向云南龙润公司说明,他们与昆明风暴广告公司的合作终止,谎称要与云南志同公司合作,并由项婕向龙润公司出具虚假发票,将尾款35万元存入到她的个人账户中。但这35万元并没进到昆明电视台的账上,而是被私分了。

  一审分别被判10年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项婕、李汉云身为昆明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和大型节目部主任,利用职务之便,把昆明电视台的公款35万元,采取“体外循环”的方式予以截留,尔后又用骗取手段将其占为己有,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且两人的行为属于一般共同犯罪,应共同对贪污35万元的后果承担责任。

  于是,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10年,并继续追缴赃款35万元。

  法庭上一起喊“冤”

  一审宣判后,项婕和李汉云都提出上诉。

  昨日二审时,昔日漂亮的女主持项婕没有了往日的风采,她身形有点发胖、双眼通红。身穿黄马褂的李汉云满脸愁云,进入法庭时先向旁听席上看了一眼。他们的很多同事都前来旁听,法庭里座无虚席。

  庭审中,项婕为自己辩护称,她没有贪污,从未想要把35万元占为己有。她说:“我辛辛苦苦地去拉赞助,钱拿到后,交给了李汉云和台里的领导,我自己只拿了应得的提成。”

  李汉云觉得自己更“冤”,他说:“项婕根本没把钱给我,我自始至终不知道那35万元的去向,这事不应把我牵扯进去,让我承担责任。”

  柏立诚(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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