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管道保修期,两年还是两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1:17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军)入住新房一年多后,一业主家中管道被堵排水不畅,于是找到开发商维修。对此,开发商却以合同中写明管道堵塞只有两个月的保修期,其他情况排水管道保修才适用两年期限为由拒绝修理。双方由此成讼。两审之后,法院根据《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规定,认定开发商对业主管道堵塞保修义务为2年,判令开发商对业主家排水管道予以维修。

  吕某于2002年12月在本市河西区某住宅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其与小区开发商———本市某实业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实业公司应按照《天津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范履行保修责任,其中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管道堵塞的保修期为2个月。2003年9月,吕某办理入住及交接手续。2004年11月,因泥沙浆落入吕某家中的排水管道,致排水不畅,吕某遂要求实业公司予以维修。实业公司对此表示,根据合同规定,管道堵塞有两个月的保修期,其他情况的排水管道保修才适用两年的期限,因此,吕某家出现的上述情况已不在保修范围内。由于双方无法就维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吕某将实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原审法院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本案双方当事人系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就本案是适用给排水管道2年保修期、还是适用管道堵塞2个月的保修期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由此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即被告实业公司的解释,故被告对原告上述房屋排水管道的保修义务为2年。原告已在保修期内向被告主张权利,且确实存在管道排水不畅问题,被告应依合同约定负有免费保修义务。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实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实业公司对其上诉主张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故不予认定。原判处理结果并无不妥,应予维持,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