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百万横财急买“宝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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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5:27 新民晚报 | |||||||||
钱宏雨(化名)是本市一家证券公司的股民,他用自己股票账户内的百万巨款,购买了一辆宝马车。日前,他却因此被杨浦区法院一审判处返还不当得利款人民币100万元,并按国家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还清为止。这是怎么回事呢? 飞来横财
钱宏雨在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但从2004年12月27日起已空无一文。2005年3月10日,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因失误,以电汇的方式将人民币100万元错划入钱在交通银行郑州沙口路支行的账户中。 天上突然掉下如此大的馅饼,平白无故冒出一笔百万巨款,这让钱欣喜若狂。于是他毫不犹豫地用这笔钱买了辆宝马车,过起了出入有豪华车的奢华生活。 鸡飞蛋打 2006年3月,证券公司在稽核审计对外资金往来时发现,公司与钱并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及经济合同。也就是说,这笔百万巨款不属于他。于是证券公司多次找钱索讨,但他先是避而不见,后索兴耍起无赖,说已用这笔钱买了宝马车,要钱没有,要么将车还给证券公司。可此时这辆“宝马”已沦为二手车,价值大打折扣。证券公司只得将钱告上了法庭。自知理亏的他没有到庭参加诉讼为自己辩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钱在与证券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情况下,未及时返还证券公司因工作失误而错划入他账户的10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依法返还,返还的不当得利还应该包括利息。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陈爱民本报记者邵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