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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1000万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1:32 黑龙江日报

  陈宏武

  友谊县一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某,无力偿还300万元的贷款,竟伪造信用社印章自制了一份还贷清单,利用资产重复抵押,向另一家银行申请了1000万元的贷款。案发后,李某被提起公诉。

  友谊县公安局接某银行报案,“飞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欠银行1000万元贷款,此人于今年4月不知去向,该公司设在他们银行的账户一点资金都没有,而且公司也停产了。

  接报案后,友谊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工作,大量的调查取证,表明李某涉嫌伪造企业印章,该人已经离开了友谊县。

  7月29日19时,专案组获取线索,警方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安检室,在机场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将欲登机飞往大连的李某抓获,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讯问得知,李某2002年在友谊县庆丰乡注册成立了“飞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且经营良好。2004年,李某以厂房和设备做抵押,向县某信用社申请了3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扩大再生产和市场销售。合同约定,到2005年7月一次性偿还本金。

  2005年6月,无力偿还300万元贷款的李某,伪造了信用社的公章和两名工作人员的名章,自制了一份300万元的还贷清单。拿着这张还贷清单,他以厂房和设备做重复抵押,向某银行提出了3000万元粮食深加工贷款申请。后经审核,最终李某获得了465万元的厂房、设备评估抵押贷款和535万元的信誉贷款。合同约定公司于2006年8月一次性偿还本金1000万元。银行分3次将1000万元打进了“飞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在该银行的账户李某将钱取出。

  李某从1000万元贷款中,拿出300万元偿还给了信用社,但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在今年6月彻底停产。还不上贷款的李某,潜藏到了哈尔滨,直至被警方抓获。

  友谊县警方协调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的经营资金进行了回收,加之李某公司的拍卖资金,银行的1000万元损失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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